2007/09/21

离职风云

  不管怎么看待辞职,工作的告一段落绝对是放松自己的最好方式。有朋友和我说,你看,我工作一年了,我的同学已经换了N个工作了,而我还是这个工作,哪天是否也要该换个工作看看,对此我付之一笑。不管怎么说,一年的时间真的很长了?难道一个月的时间才算很正常?是否我的思维落伍了,跟不上这个时代的节奏了吗?或许这句话的目的这是在外人的面前发发牢骚而已,以显示这个公司的工作压力很大,或出于人际关系的危机,或者薪水比期望的低,或者我的能力在这个公司绝对会被埋没,美好的前途我看不见,等等,辞职的理由实在,太多,况且新的劳动法,将离职的时间规定的甚是详细,试用期可以随时走人,而正式的也只要提前一个月告知,而不必担心由于辞职带来的资金风险,这给那些蠢蠢欲动的潜在离职者提供了一个绝好的行动机会。新的劳动合同法是在保护劳动者的权利,还是适应现在的形势在帮助他们更好的跳槽?实在不得而知。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企业将大大增加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对人力资源的管理也是一个巨大的挑战。

  辞职不是一个坏事,于个人来说,可能会带来更好的发展平台,抛弃现有的桎梏(可能不好,也可能不好),可以选择一个更好的适合自己的事业发展的机会。现在大多的毕业生迫于就业的压力,往往带着“先就业,再择业”的观念投入到社会就业的洪流当中,由此带来的直接结果就是一年到两年内的人才流动变的异常频繁,那种“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终身制和铁饭碗,已经开始逐渐瓦解,特别是一些企业老一辈创业者还在期望感情是维系人与人之间的唯一利器的想法变的日益不切实际。此外,合理的人才流动对于企业也未必是一件坏事,实践表明,市场经济中,人才是资源配置的一项重要要素,同样存在供求关系,所以合理的流动是高效配置的资源社会中不可避免的现象,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得到更需要的人才,让资源达到更合理的配置,才能发挥更大的效率。

  辞职需要理由,虽然辞职有好处也有坏处,却不是重点,对于个人来说,盲目的辞职对于个人的损失比对企业的损失更大,迷茫,轻率,冲动,一切不理智的行为让个人的损失更大,这包括时间的流失、青春的光阴、精力的浪费、父母的期盼以致金钱等等。辞职需要一个理智且清晰的理由,这个理由能够说服自己和别人,特别能够让自己从一个起点走向另一个更高的起点,最起码不要比现在更坏。这些理由,无外乎薪水、感情、朋友、人际关系、发展前途、学习机会、父母的愿望等,如果非要归结在一点,那就是你需要什么的生活方式,八小时以外是生活,八小时以内也是生活,你想如何在这些时间里渡过?你究竟想要什么?事业、家庭、朋友还是其它?这些都是学校里不能学到的,必须自己独立的思考、反复的实践,同时也是走向社会必然经历的过程,就在这个曲曲折折的过程里,年轻的心才一步一步的走向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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